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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关注】门诊诊察费价格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
各位患者及家属:
01
门诊挂号费价格调整如下:
使用医保卡交挂号费:普通号自付3元,副主任医师号自付4元,主任医师号自付6元。
不使用医保卡交挂号费(即自费挂号):普通号15元、副主任医师号20元、主任医师号30元;。
02
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实行单行支付,不设起付线,医保基金按80%比例支付。
温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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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挂号费目前只能在人工窗口挂号时进行同步报销,不能挂号后补报。
2
此次门诊诊察费(挂号费)报销,只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居民医保患者和职工医保患者,自费和其他省市的医保患者不享受该报销政策。
3
门诊挂号费报销时,患者需提供身份证/医保卡/医保电子凭证,如患者无法提供以上凭证将无法进行医保报销。
4
目前使用我院互联网医院挂号系统(微信、自助机)等线上预约挂号服务的患者,门诊诊察费(挂号费)将无法报销。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!